反电信诈骗,这些法律法规要了解!
5月17日是世界电信日。电信是指利用电报、电话、传真、无线电设备和互联网络等手段传递信息的通讯方式。随着电信行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也在变得更加快捷与方便,但是随之而来的电信诈骗问题,值得我们大家留神与防范。
一、什么是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冒充他人及仿冒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或伪造形式以达到欺骗的目的,如冒充公检法,冒充商家公司厂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和冒充招工,刷单,贷款,手机定位,招嫖等各种形式进行诈骗。
二、电信诈骗的类型有哪些?
1、利用任意显号软件诈骗;
2、换账号汇款;
3、子女要求汇钱;
4、银行卡消费;
5、高薪急聘员工;
6、无偿提供低息贷款;
7、诱使回电“骗取”话费;
8、虚构二手商品转让交易信息诈骗;
9、诱使关机实施诈骗;
10、虚构购房、购车退税诈骗;
11、虚构个股走势以提供信息炒股分红为由实施诈骗;
12、虚构绑架事实诈骗;
13、ATM机虚假告示诈骗;
14、虚假中奖诈骗;
15、冒充亲友诈骗;
16.捡钱、捡贵重物品已邮寄回家,需要分红给同行的人诈骗;
17、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退学费为由诈骗;
18、重金求子诈骗;
19、低价购名车”诈骗;
三、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的类型
索取验证码;通缉令诈骗;“综艺节目”诈骗;秒杀诈骗;“网络兼职”诈骗;“关键词”诈骗;“猜猜我是谁”诈骗;“异地违章罚款”诈骗;淘宝代刷信誉类诈骗;出售考试作弊工具或考试答案诈骗;
四、以案释法
案例1:2016年8月19日,刚考上大学的蔡某某接到不法分子假冒国内某综艺栏目组发出的虚假中奖短信,她回拨了短信中的电话号码,被嫌疑人诱骗点击登录钓鱼网站,并填入相关个人信息。随后,嫌疑人又以缴纳“保证金”、“个人所得税”等理由诱骗受害人向嫌疑人提供的账户汇款,蔡某某将父母给她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9800元分三次汇入。8月28日,发现被骗的她留下遗书后离家出走,后跳海自杀。2017年12月28日上午,人民法院对该案被告人陈某等七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主犯陈明慧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2:5月初,屈女士在网购时,一个自称店家客服的人员打电话告知她商家少发了一个货品并让其添加微信,然后按照对方的指示进行支付宝操作声称要转一笔款到屈女士账户以提高支付宝信用分,随后屈女士的账户多出40600元现金,对方又要求屈女士把钱款还给对方,感觉不太对劲后,屈女士随即电话咨询派出所的张警官,停止操作。原来多出的钱是用屈女士的支付宝办理的网商贷贷款,并不是对方声称为提高信用分的钱款。
五、面对电信诈骗我们应该如何做?
防电信诈骗,大家记住以下“8个”凡是全属诈骗:
1、凡是陌生网站(连接)要求登记银行卡信息的;
2、凡是自称领导要求打款的;
3、凡是要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
4、凡是索要个人和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
5、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的;
6、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先交钱的;
7、凡是叫你汇款到所谓的“安全账户”的;
8、凡是自称公检法、税务等部门并要求汇款的。
六、法律对电信诈骗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电信网络诈骗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电信诈骗,可能就在我们身边,广大人民群众深受其扰,也深受其害,对于电信诈骗的刑事犯罪,我国司法部门也一直没有松懈。希望大家在接到陌生来电、短信和网络操作时,不要轻信,提高警惕,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尤其是对方要求向指定账户汇款时,不要轻易汇款,应第一时间告知家属商量解决或咨询公安机关,只有自己不上当,才是最好的反诈骗。有效遏制电信诈骗,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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