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威海市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威政办发〔2019〕15号)文件要求,威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威海市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理事会各成员单位发送了《关于审核“信保基金担保增信业务”合作金融机构申请材料的函》。经理事会各成员单位审核并出具意见,现将“信保基金”拟合作金融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1年8月26日至8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威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威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